因琐事发生口角 合肥一小姑子将嫂子打伤闹到检察院

2026-08-21

安徽网 大皖客户端讯  “谢谢检察院给我重新来过的机会,今后我一定会处理好家庭关系。”近日,在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举行的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会上,被告人董某郑重表态。

董某与其嫂子因为家庭琐事发生口角,一时冲动之下,将其嫂子打伤,经鉴定属轻伤二级。因涉嫌故意伤害罪,董某被侦查机关移送庐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
“该案是一起典型的家庭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。”办案检察官介绍,被告人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,自愿认罪悔罪,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。庐阳区检察院经综合衡量后认为,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,且系初犯、偶犯,社会危害性不大,又具有认罪悔罪、主动赔偿等情节,拟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
为确保案件办理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释法说理充分,庐阳区检察院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会,通知被害人、犯罪嫌疑人到场,邀请人大代表、经办民警、值班律师和社区工作人员等10余人参加。

公开审查中,在认真听取办案检察官对案件事实、证据及法律适用问题、拟不起诉理由等相关情况介绍后,与会人员表示,该案系家庭纠纷引发,犯罪情节轻微,对董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,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精神,既节约了诉讼成本,也修复了社会和家庭关系,能够实现政治效果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。大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拟不起诉的意见。

会后,该案被提交至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并获检察长批准,综合案情和公开审查意见,合肥庐阳区检察院决定对该案作不起诉处理。

吴娟  马云东 新安晚报 安徽网 大皖客户端记者 赵明玉 许佳